余琛睡得香甜。
一梦到三更,自然而醒。
那疲惫的精神,也恢复了些许。
起身后,他看向屋子里的诸多纸人,将它们都收了起来。
唯独留下了一只乌鸦模样的纸鸟。
因为那纸人纸马术的神异,余琛还未完全尝试。
据书中记载,哪怕没有法力,也能凭借精神,操控纸人行动。
只不过现在余琛精神未完全恢复,便选了个相对好操控些的纸鸦。
按照那梦境中练习了无数次的方法,余琛双目一闭,心神凝聚到那纸鸦身上。
顿时,一股奇异之感充满全身。
那一刻,余琛仿若变成了那纸鸦,随着念头之动,手中的纸鸦竟缓缓振动翅膀,踉跄着飞了出去!
飞越老旧的窗户,飞越凌乱的墓碑,在漆黑的丛林中,朝山下的点点灯火而去!
这种感觉相当奇异!
余琛仿若真正地变成了一只飞鸟,遨游天地!
但不多时,他便感觉“身躯”愈发沉重。
心头也明悟过来,定是因为离本体太远,支撑不住了去。
心念及此,正当他准备驱使纸鸦返回之时,却突然听闻丛林中,有声传来!
好奇之下,纸鸦转头望去。
却见那漆黑的草木之中,两道身影举着火把,摸索前行。
借着火光,余琛看清了两人的样貌。
为首一人身形瘦小,满脸横肉,眼角一条刀疤划到下巴,仿若一条狰狞蜈蚣,颇为瘆人!
而他身后跟着那人,无比壮硕,仿若一堵高墙,只是那脸上模样,不太聪明。
余琛心头恍然。
他认得这俩人。
瘦小那人唤作刀脸,高壮那厮都称大壮,俩人都是县里出了名的泼皮无赖,常行些欺男霸女之事。
惹得百姓苦不堪言,但无奈这二人皆加入了一个名为“黑水”的匪帮,加上刀脸凶残狠辣,大壮一股子蛮力,一般百姓压根儿不是对手。
所以哪怕受了委屈,也只得打碎牙齿和血吞。
可就在几天前,这俩飞扬跋扈的泼皮无赖,终于是惹出了大麻烦。
半个月前,渭水县城里,来了个傻女人。
这女人痴痴呆呆,说不清话,只会对着人傻笑。
就算是被人喝骂嘲弄,也只会傻笑。
后来,有些老光棍儿发现这女人疯癫的装扮下,模样倒是不错,便起了歹心,将其带进屋里,一番云雨。
女人本就呆傻,无亲无故,自然无人理会。
万幸的是,那些光棍儿虽然淫虫上脑,但还算是个人,每次行事过后,多少给女人一些吃食,一些衣物。
也让女人在县城里活了下来。
直到三天前,喝醉了的刀脸与大壮强行将女人带进屋里。
那一晚,一直都只知道傻笑女人痛苦地哀嚎了一整晚,直到东方泛白,方才停歇。
第二日黄昏,有人在桥头下发现一具尸首,浑身伤痕,鼻青脸肿,没了气息,这才报了官。
出了人命,哪怕死的是个没名没姓的傻子,官府也不可能不管。
一番追查下来,自然轻轻松松就查到刀脸与大壮那晚的恶事儿。
但就在捕房来人时,俩人却不见了踪影,想来是早就逃了出去。
这事儿,还是那将女人的尸首搬上清风陵的搬尸人说给余琛听的。
并且,因为当时余琛亲眼见了那傻女人的惨状,所以记忆犹新。
——那傻女人,现在都还埋在清风陵里呢!
直到现在想起,余琛都只感觉一阵不忍。
那何止是惨死?
简直就是遭了说书人嘴里无比严苛的酷刑!
那具尸首模样,柔弱的四肢被两个醉鬼粗暴地折断,浑身肌肤没有一处好地儿,下巴脱臼,眼眶暴突,死不瞑目。
别说余琛,就是那见惯了各种凄惨死状的搬尸人,都一阵恶寒。
正当借纸鸦之眼看见两个泼皮的余琛正在愣神之际,那二人突然出声。
魁梧的大壮问道:“六爷不是让咱们逃命去吗?咱们为啥上山来?”
刀脸转过头,瞪了他一眼,“逃命?你个傻货,逃命不要盘缠,饿死你?”
大壮不解,“盘缠……盘缠咱们去抢就是了,来这坟头山上做啥?”
“你懂个屁!”刀脸哼了一声:“若是平时,随便闯进谁家里,劫点钱财倒是容易。
但现在我俩都被通缉,一旦闹出点风声,插翅难逃!你还敢大张旗鼓去抢?
但这山上,可就一不一样了,我知道这山上清风陵里只有一个小崽子看坟,又瘦又小,无亲无故,还是个罪户,哪怕是死了,短时间也没人知道!”
大壮这才恍然大悟,但仍有疑问:“可这穷酸看坟的,也能有什么银子?”
“别看不起看坟的!”刀脸冷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