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爱与不爱很明显。
——在赵哥心里,你显然是很重要,是值得他付出的女人。
整整一天,这些话都在沈红梅脑海中翻腾,搅得她心神不宁。
好不容易熬到下班,沈红梅第一时间拎着包离开。
“妹子,来了啊,今天想要点啥毛线?”
沈红梅是毛线店的常客,老板娘都认识她了,一见她来便笑着招呼,并随手拿了两捆毛线给她看。
“这是前两天刚到的,新工艺,含羊毛量50%,色头正,光泽也好,织毛衣织围巾织袜子都行,可暖和了,价格还不贵。”
沈红梅捻了捻毛线,质量是挺好的,如果是她自己穿或者给家人里买,倒也足够了。
“老板,我想要更好一些的毛线。”
“有,当然有!”
老板立刻笑着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了两捆,“这个是百分百纯羊毛的,这个更好,这个是羊绒的,不过价格也要贵些。”
沈红梅摸了摸羊绒的,手感的确好,细腻又柔软,可以想象织成毛衣穿该有多舒服贴身。
“这个就是最好的了吗?”
听她这么问,老板愣了下,“你等着!”
说完转身跑进了里间,再出来时,手里拿着一小捆细毛线。
“妹子,你看看这个,安哥拉兔毛的,比羊绒还要暖和,肤感也更好一些。”
沈红梅摸了摸,触感柔滑不说,光泽度也比羊绒更好一些。
“我要这个,要一斤半。”
老板看着她,“这个可不便宜,20块一两呢,这是稀缺品,不讲价的。”
“没事,就要这个,有灰色吗?要16号针的。”
“行,我去给你拿。”
见沈红梅是认真的,老板很快去拿了三捆灰色的兔毛线让她挑。
沈红梅在米灰、浅灰和深灰三个色号间纠结不定。
老板瞅着她,一副过来人的语气,“妹子,你是买来给对象织毛衣的吧?”
沈红梅脸颊发烫的点头。
老板揶揄,“我一瞧就瞧出来了,你们这些年轻妹子啊,给自己称20一斤的毛线都得左想右想,给对象买200一斤的,眼都不眨一下。”
“妹子,你别怪我多嘴,别那么傻。这男人啊,就不用对他太好,都是贱骨头,你越对他好,他越不珍惜。”
如果在认识赵大发之前,沈红梅会觉得老板说得没错。
可现在,她清楚的知道,这世上是有例外的。
赵大发就是那个例外。
相处这些日子来,赵大发似乎很在意比她大十岁这件事,常常很照顾她。
其实,她一点也不觉得赵大发老。
沈红梅最终挑了米灰色,浅色显年轻,也显气色。
她想,赵大发应该会喜欢的吧。
……
话剧社。
赵云一边扛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走,一边扭头问裴子珩,“你借这个干啥用?”
裴子珩看他一眼,“一会你就知道了。”
“切,还卖关子。”
赵云嘴上吐槽,手却将麻袋稳稳放摩托车踏板上,等裴子珩坐好后,骑上摩托车回家去。
离裴家还有百来米远的距离时,裴子珩让赵云停车。
赵云刹住车,回头瞅他,“咋了?”
裴子珩跳下车,摸出钥匙,指了指石义正租住的院子,“你先把车停这。”
赵云虽然不明所以,但还是照他说的办。
停好车,赵云指着脚踏板上的麻袋问,“那这个咋办?”
“给你穿。”
赵云一脑门十个问号,“啥?”
“果果想看大黑熊,你穿上它,让果果看看。”
“……你咋不穿?”
裴子珩伸出手,“剪刀石头布吧。”
赵云觉得这很公平,爽快的跟裴子珩出拳。
“哈哈哈!你输了!”
赵云竖着两根手指,冲着裴子珩的手掌得意炫耀。
裴子珩不置可否,“赢家穿,你赢了,所以你穿。”
“你耍赖!?”
“我又没说输家穿。”
“那你不早说!”
“你又没问。”
“……”
赵云气不过,“不行,重来,这回输家穿。”
裴子珩看着他,“男子汉大丈夫,你是不是输不起?”
“放屁,我会输不起?不就穿个熊套,我怕个锤子。”
说着就拿出麻袋里的黑熊套麻溜往身上穿。
裴子珩难得主动伸手帮忙拉上拉链。
等把黑熊套穿好后,赵云才忽然反应过来,他好像又被兄弟坑了。
哦,不是好像,是确实被坑了。
giao!
等回了裴家,裴子珩先让赵云在院子里等着,他一个人进